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燃气安全智能监测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及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
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原林场,工业园区管委会,湿地公园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玛纳斯县燃气安全智能监测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及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玛纳斯县燃气安全智能监测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及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我县地下燃气管网管理水平,全力推动建立燃气管道智能监测系统和所有使用燃气的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切实做好我县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关于加强燃气安全设备和智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1〕71号)和《关于加强安装燃气报警器工作的通知》(昌州安办字〔2021〕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建设与运行管理并重,依托大数据监控分析,充分运用现代化燃气智慧检测系统等安全生产科技手段,促进地下燃气管网数字化实时监控管理,提高燃气安全科技预警,强化隐患处置能力,全面推动所有使用燃气的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确保应急处置及时精准、科学高效。
二、工作内容
(一)新建燃气管道智慧监测系统
建立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新建燃气管道监测系统,新增老旧燃气管道泄漏感知器,建设调度中心机房,配备操作台、工作站(电脑)、报警音响、打印机、大屏显示系统、高精度采集终端、专用巡检终端、RTK、安卓智能终端,同时配备燃气泄漏移动检测车、管道监测机器人、激光检漏仪、手持燃气泄漏检测仪等设备。
监测对象:县城内各类燃气管网、场站、阀室、调压箱(柜)及重要工商用户。
监测内容:重点对燃气场站及燃气设施的压力、流量、液位、泄漏燃气浓度、温度、热值、瞬时流量、累计流量、阀门状态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控。
(二)加快民用燃气泄漏报警器推广安装
在新建和在建的所有民用建筑(住宅、宾馆、餐厅等)使用燃气的场所内安装燃气探测及报警设备,所需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建造成本,不得向居民住户收取费用。做好既有民用建筑使用燃气的场所安装民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含自动切断阀)。
三、工作步骤
(一)稳步推进燃气管道智慧监测系统建设
第一阶段:信息资源普查统计(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2月10日)。对县内所有燃气管网资源进行普查,建立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详细标注燃气管道以及与之连接的标桩、阀室、阀井、阀门等各类设施、场站、调压箱(柜)等资源分布。
第二阶段:项目准备及实施(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底)。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可研报告、项目立项审批,完成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投标和合同签订等前期准备工作。利用地下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地下管网智慧监测系统平台。
第三阶段:项目实施(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全面完成燃气管道智慧监测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稳步推进使用燃气场所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安装
第一阶段:信息资源普查统计(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5日)。普查统计居民住宅、商业餐饮场所、学校和医院食堂、宾馆酒店等场所的燃气报警器安装情况,统计汇总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信息台账;制定既有民用建筑安装民用燃气报警器补助政策及实施方案,设备购置资金按照政府财政补助50%和居民自筹50%的比例构成。
第二阶段:报警器的安装(2021年12月25日—2022年6月30日)。购置燃气报警器(带自动切断装置)并安装。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宾馆酒店、餐厅、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燃气报警器的安装;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居民户内燃气报警器的安装。
四、职责分工
(一)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智慧燃气建设和报警器安装政策的传达、贯彻执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指导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和在建的所有使用燃气场所内燃气探测和报警设备的安装,所需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建造成本。
(二)县发改委:负责智慧燃气项目的申报,做好项目的前期立项审批工作;对燃气报警器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制定既有民用建筑安装民用燃气报警器补助政策及实施方案。
(三)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智慧燃气建设项目的财政支持和资金拨付;落实既有民用建筑燃气报警器的补助资金。
(四)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智慧燃气建设项目的用地及规划审批手续办理。
(五)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做好智慧燃气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餐饮场所燃气报警器的安装工作;普查统计餐饮场所燃气报警器的宣传、安装情况并建立安装情况信息台账;督促做好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七)县文旅局:负责督促指导宾馆酒店有使用燃气场所的报警器安装工作;普查统计酒店使用燃气场所的燃气报警器安装情况并建立安装情况信息台账。
(八)县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学校食堂使用燃气场所的报警器的安装工作;普查统计学校食堂使用燃气场所的燃气报警器的安装情况并建立安装情况信息台账。
(九)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摸排统计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使用燃气场所的燃气报警器安装情况,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安装报警器,并建立安装情况信息台账。
(十)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全社会面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工作的宣传引导,定期利用各类信息媒体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持续扩大宣传面。
(十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智慧燃气监测系统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全面监督全县使用燃气场所的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安装推进情况,对履职不力的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十二)各乡镇:负责做好对辖区内居民安装燃气报警器政策的宣传,督促指导辖区内居民燃气报警器的安装,并建立安装情况信息台账。
(十三)恒盛天然气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对县内所有燃气管网资源进行普查,建立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详细标注燃气管道以及与之连接的标桩、阀室、阀井、阀门等各类设施、场站、调压箱(柜)等资源分布;推进建设智慧燃气平台系统项目,做好后期智慧燃气平台系统的运营管理、维护工作;配备燃气报警器安装技术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持续推进燃气报警器的安装,建立燃气报警器安装台账,做好安装推进情况的统计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推进。在推进各项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处理工作中的困难问题,落实项目监督职责,推进智慧燃气监测项目及燃气报警器安装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燃气报警器安装的重要意义,阐述“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形成领导重视、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配合、监督报警器的安装。
(四)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查处问责。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将安装燃气报警器的工作纳入日常监管(管理)重要内容,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不按要求安装燃气报警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