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2日至5月26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卫健委党组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8月15,县委巡察组向卫健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在药品使用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母婴健康安全工作推进、医药领域专项整治落实等方面存在不足,医共体改革推进力度不够,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学习重点,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14次,推动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加强药品监管、母婴健康保障等民生领域工作。修订药品管理制度,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检查67户次;建立三级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孕产妇贫血患病率下降16.97%,母婴安全指标显著改善。三是推进医共体建设,制定薪酬分配方案并试点实施,完成994名医务人员岗位竞聘;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专项培训500余人次,建立智能审核系统,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四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重点开展药品使用情况、非法行医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67户次,对全县20家医疗机构开展医院消毒监测工作,检测项目均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要求。五是组织各院区、分院学习《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各项医保政策等法律法规,采取线上与线下、政策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针对性培训,累计培训500余人次,有效扩大了医保政策法规的知晓范围。六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玛纳斯县卫生行政执法案审会制度》,明确了案审会的组成人员、职责、工作程序等关键内容,确保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规范性。自制度实施以来,已累计召开案审会2次。在每次案审会中,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处罚裁量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和讨论。七是在各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公布卫生执法监督举报电话6660099,鼓励公众监督举报。
2.针对监督履职落实不到位、群众诉求解决不及时,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院内智能审核信息系统。将限制用药、部分检查等项目添加到智能审核系统,截至目前智能审核系统已添加500余条医保规则。二是组织药械采购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开展采购平台操作、报量品种筛选等培训指导3次,有效提升了采购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合规意识。三是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玛纳斯县总医院医保基金监管多部门联动工作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对内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四是县总医院已完成“医共体”县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完成县直三家医院信息化系统替换,同时联通了昌吉健康云平台的315个接口对接工作,实现了远程会诊、远程影像等12项系统功能;五是完成3家院区多卡合一、诊间支付、床旁结算等4项惠民便民措施,院内自助服务机可提供查询、缴费、结算等功能;六是在县直2家医院已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缴费、医保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七是优化就医流程,完成县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缴费、挂号等便民服务;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解决群众投诉237件,满意度显著提升。八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玛纳斯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6月对委机关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盘点1次,2025年2月对全部固定资产盘点1次。九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审核各类合同及相关资料,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总医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十是对所有建设项目包括已实施、计划实施的维修、改扩建等工程进行自查,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后实施。
3.针对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务培训4次,调整党员组织关系4人;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完善档案管理,确保程序合规。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规范组织生活流程,整改材料雷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三是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四是排查廉政风险点37个,制定防控措施93条;开展警示教育119场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针对巡察整改工作跟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县中医医院院区、县疾控中心将巡察整改情况在集中整改期内上报卫健委党组研究;三是卫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一岗双责”,持续对巡察整改工作跟进落实;
下一步,县卫健委党组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994-6652003;邮政信箱:玛纳斯县光明南路4号;电子邮箱:804130917@qq.com。
中共玛纳斯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