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局
政府信息公开
部门职能

科技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全县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全县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全县科技管理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县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推动落实国家、区、州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任务;落实区、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全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重点领域的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推动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的组织申报工作。

(九)推动科研诚信建设,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科技统计、创新调查、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活动。

(十一)落实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制定和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县专家顾问团日常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的培养和管理。

(十三)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自治区人民政府天山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十四)承担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开展“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四级联动落实工作;负责农民技术员的选拔、培养、评定工作。

(十五)依照科协章程,对所属县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管理;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县外的学术团体、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十六)完成县党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县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措施,统筹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智力工作。



办公地址:玛纳斯镇凤城西路8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单位负责人:郑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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