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乐土驿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策和决定;
(二)制定和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其他工作;
(三)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四)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文化旅游、农业、畜牧兽医、林业、水利、交通、招商引资、村镇规划、卫生健康、社保、环保、科技、环卫等各项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邮电、烟草、供销、国土资源、教育、医疗卫生、合作医疗等工作;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乡镇党政机构和职责配置,形成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职责配备科学、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转高效的机关运行新方式。乐土驿镇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室统一设置5个。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联系地址:玛纳斯县乐土驿镇驿新路5号
负责人:侯亚楠
联系电话:0994-6385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