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玛纳斯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情况公示
按照《昌吉州“十四五”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要求,开展对乡镇村和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排查,针对乡镇村我局要求乡镇认真开展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各乡镇村在10月期间按要求对本辖区范围内黑臭水体进行了排查,我局进行了随机排查,并将我县乡镇村黑臭水体排查情况和结果也在县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时行了公示。针对县城建成区内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工业和农业污染防治、河湖生态修复等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联合进行排查,经查,我县乡镇村和县城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现将黑臭水体进行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向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1日-27日
监督电话:0994-6661159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