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预警提示
时间:2024年2月14日10时30分
险情类别 | 强寒潮 | ||
主送单位 | 各乡镇(场),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 ||
影响范围 | 玛纳斯县 | ||
预警提示 | 强寒潮预警提示 | 影响时间 | 2月16日白天至17日夜间 |
天气概要 | 玛纳斯县气象台强寒潮天气预报:降水预报:17日白天至夜间,玛纳斯县大部地区小到中雪(2~5毫米),新增积雪8厘米左右。气温预报:大部地区气温持续下降12℃左右,将出现强寒潮。19日凌晨,平原最低气温将降至-24~-20℃,山区最低气温将降至-29~-26℃。大风预报:16日至17日白天,玛纳斯县平原大部地区有5~6级西北风。 | ||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及 工作 提示
有关 预防 预警 措施 及 工作 提示 | 玛纳斯县气象台发布强寒潮天气预报,各乡镇场、各行业部门要注意加强对城市居民、旅游景区、施工现场、危化企业、工矿企业等人员的管理,做好强寒潮天气防范工作。 1.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国省道路段巡逻及节日期间返程车辆交通疏导,加强联勤联动,针对因降雪、道路湿滑、道路结冰,如S101线等不具备通行条件等情况,要进行短时交通管制。对因限行通行车辆要做好分流、饮食等生活保障。 2.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实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做好防滑、防侧翻安全防范工作。 3.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加强对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等重点部位安全巡检,督促企业落实防寒、防冻裂泄露等防范措施;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预防灾害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排查消除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的安全隐患。 4.住建部门要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及市政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供水、城市燃气、供热企业排查安全隐患,维护检修设备;特别是针对降温天气,及时调整供暖参数,保障供热温度,确保城市要素供应到位;及时开展城区道路清雪除冰作业。 5.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设施大棚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及时清理棚膜积雪,做好棚内增温补光等工作,排查农业大棚安全隐患;加强畜牧业管护指导,组织牧区合理安排放牧时间,做好牲畜补饲、接羔育幼和防寒保暖工作。认真做好牲畜饲草料火灾隐患排查,以及冬牧场隐患排查工作。 6.文旅部门要加大景区、旅游场所的安全巡查力度和频次,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预告,应对处置工作,必要时暂停户外旅游项目。 7.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对容器或管道进行保温,防止设备本体出现变化,并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器材和装备物资等准备。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附属仪器仪表、安全附件的检查,针对容易出现冻裂、安全附件失灵等情况,采取科学有效措施防止冰冻,及时清除结冰。 地质勘探、电力、野外施工等行业企业要做好安全取暖、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防范工作。 各乡镇(场)、各部门、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安排好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和灾情,要立即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
备注 | 县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994-6660816,0994-6654798(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