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创中国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快玛纳斯县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玛纳斯县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文件内容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魏海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陶发文县文旅广新局党组书记
徐云霞县文旅广新局局长
成员:郑方君县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刘焕涛县质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潘多云县总工会党支部书记
谢彦德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俊县统计局局长
李竞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姜文玉团县委书记
柴文勇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吕德文县商务经信委副主任
姚念江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胡玛尔县教科局副局长
王龙县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副局长
吕汶泽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军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海燕县国土局党组成员
张峰县住建局副局长、园林局局长
刘升县农业局副局长
田勇县文旅广新局副局长
袁勤县卫计委副主任
赵福刚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晓明县地税局纪检组长
胡西德县老龄委副主任
马艳县妇联副主席
陈德权县残联副理事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广新局,主要承担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陶发文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文旅广新局相关工作人员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调整。
(二)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全民健身有关决策部署。
2.系统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昌吉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政策措施。
3.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昌吉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相关任务措施落实,推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
4.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督导检查,及时按程序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三)工作规则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时,可以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2.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3.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4.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5.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扶持和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
2.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3.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三、政策依据
《昌吉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