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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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政任发〔2025〕55号
玛纳斯县妇幼保健院:
经玛纳斯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毕俊新同志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解聘:
毕俊新同志县妇幼保健院第一院长(兼)职务。
孙新玲同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