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政任发〔2025〕53号
玛纳斯县人民医院:
经玛纳斯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毕俊新同志为县人民医院院长。
解聘:
毕俊新同志县人民医院第一院长(兼)职务;
王亚静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张鸿雁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赵明军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日
玛政任发〔2025〕53号
玛纳斯县人民医院:
经玛纳斯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毕俊新同志为县人民医院院长。
解聘:
毕俊新同志县人民医院第一院长(兼)职务;
王亚静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张鸿雁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赵明军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