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 IPv6
玛纳斯县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4-01-23 19:03:33 来源:玛纳斯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分享至

玛纳斯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政策

文件

法律法规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2

部门和地方规章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3

其他政策文件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4

标准

安全生产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5

重大决策草案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6

 

 

政策

文件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与回应,安全生产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与回应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7

依法

行政

行政许可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8

行政处罚

办理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级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9

行政强制

办理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10

行政管理

隐患管理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11

应急管理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12

行政管理

黑名单管理

列入或撤销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信息,具体企业名称、证照编号、经营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13

动态信息

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14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15

公共

服务

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同级政府审批通过的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职权等行政执法职权职责清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20个工作日内,如有更新,及时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16

主要业务办事指南

主要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17

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每年1月31日前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18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财政资金信息

预算、决算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等财政资金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按中央要求时限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19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政府采购信息

本单位采购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20

重大工程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执行措施、责任分工、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21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22

建议提案办理

办理制度与推进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