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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玛纳斯县-旱卡子滩乡-s101岔口农村公路(县道x156)改扩建项目二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3 11:51:35 来源: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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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321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了解玛纳斯县-旱卡子滩乡-s101岔口农村公路(县道x156)改扩建项目二期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现公示如下:

一、评估事项名称

玛纳斯县-旱卡子滩乡-s101岔口农村公路(县道x156)改扩建项目二期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二、评估事项概况

依据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土地征收预公告》,为开展玛纳斯县-旱卡子滩乡-s101岔口农村公路(县道x156)改扩建项目二期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保障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依法合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依法开展玛纳斯县-旱卡子滩乡-s101岔口农村公路(县道x156)改扩建项目二期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起点位于凉州户镇迎丰路平面t型交叉,路线走向

自北向南,k0+400处下穿g30连霍高速、k1+640处下穿兰新铁路,途径吕家庄村、东岸村、头渠村、头墩台子村,止于晶鑫硅业南侧(x156与玛红线y字型交叉口),路线全长16.875km。

本项目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2m,设计时速为80km/h,道路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征收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1.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件)

(3)征收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国土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新计价房(2001)500号)、《关于印发<自治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0)4号)及《关于公布实施玛纳斯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玛县政发规(2020)1号)文件执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工作和生活在土地征收项目附近的公众和单位,特别是本项目沿线所涉及征地公众。征求土地征收对公众个人和相关单位的影响,对土地征收的态度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和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表达对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圆圆;联系电话:18799299791;电子邮箱:986424853@qq.com

2.评估单位:新疆晋昌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鸿飞;联系电话:18899043992;电子邮箱:437180092@qq.com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在此对您表示真挚的感谢!

                                            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