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新疆油田公司2025年部署勘探事业部南缘清北2井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脱密稿)和评审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玛纳斯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张学祥 电话:0994-635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