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落实昌吉州用水总量控制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平原林场,工业园区管委会,湿地公园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玛纳斯县落实昌吉州用水总量控制工作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玛纳斯县落实昌吉州用水总量控制工作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批复》(新政函〔2017〕266号)、《关于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自治区总河(湖)长3号令)和《昌吉州落实自治区用水总量控制工作方案(2021-2025年)》(昌州政办发〔2021〕39号)精神,采取科学有效的治理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以生态保护为前提,节水型社会为抓手,科学有序开展用水总量控制工作,将用水总量控制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
二、目标任务
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切实转变发展理念,最大程度地保护群众利益。2021-2025年,精准核查每年实际种植作物面积、人工林灌溉面积,详实、准确核算年度实际用水总量,合理确定下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建立退减灌溉、休耕轮作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系统科学的农业、工业、生活(服务业)用水配置体系。持续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逐年递减地下水开采量,确保2025年玛纳斯县用水总量控制在4.9845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用水量控制在0.9635亿立方米以内。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严守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保证农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耕地和耕地储备库土地用水,确保粮食安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宜。
(二)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对待本地地下水水位下降现状,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按照“分年推进”原则,分类指导、动态管理,逐年确定退减灌溉、休耕轮作面积。
(三)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区域水资源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和水平。坚持节水、调水相结合,协调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科学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粮食作物要向农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耕地中水利供水设施良好的区域布局,全力保障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四)坚持压实责任。落实乡镇主体责任,压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控制、地下水治理、水生态修复、水环境保护的责任。行业部门转变作风,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四、工作任务
(一)分析地下水水位变化成因。2021年9月30日前,由县水利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玛纳斯县地下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对水位动态变化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并结合我县采取的用水总量管控措施,提出符合玛纳斯县实际的治理措施建议,形成最终分析报告。今后每年12月31日前,根据全县地下水水位动态监测站点数据,编制年度水位变化分析报告。
(二)精准开展农业面积摸底调查工作(每年6月25日前完成)
1.精准核查实际种植面积。每年6月2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核查国有耕地和耕地储备库土地中实际种植、退地减水和休耕轮作面积,形成摸底核查台账,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汇总。每年6月25日前,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完成年度实际种植面积(含庭院种植和渔业养殖面积)、退地减水、休耕轮作面积核查汇总工作,复核全县种植作物结构,提供主要种植作物亩均需水量,县乡村三级自下而上建立种植面积摸底核查汇总表,明确农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集体机动地、确权以外国有耕地属性,确保种植面积不遗漏、不重复,应统尽统。由农业农村局形成核查报告,报送至县地下水水位下降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精准核查实际人工林面积。每年6月25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完成人工林实际面积的核查工作,根据林保图,按照退耕还林、道路林、农田防护林、经济林、村庄绿化、苗圃等类型进行现场复核,对退耕还林复耕、退耕还林套种面积进行排查,对以上统计面积县乡村三级自下而上建立核查汇总表,明确人工林土地属性,确保人工林面积不遗漏、不重复,详实准确。形成核查报告报送至县地下水水位下降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精准开展用水量核算工作(每年6月30日前完成)
1.精准核实工业用水。每年6月25日前,县水利局负责,县工业园区、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配合,完成年度工业用水量复核。集中供水的园区统计供水企业近三年的供水量,独立水源的企业按行业和规模分类调查年用水量。
2.精准核实城镇生活用水。每年6月25日前,县水利局负责,完成年度城镇生活(服务业)供水量复核,提供城镇水厂近三年的供水量等情况。
3.精准核实中水回用量。每年6月25日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城市污水处理厂年污水处理量和用途。县工业园区、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提供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年污水处理量、中水回用量和用途。
4.精准核实用水总量。每年6月30日前,县水利局根据核定的实际农业种植面积、人工林面积,按照测定定额及相关政策测算出农业、林业用水量,结合工业、城镇生活(服务业)用水量,测算年度用水量,形成报告报至县地下水水位下降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全县地表水一级取水口和机电井“井电双控”精准计量监管,逐月统计各乡镇、企业的实际用水总量。
(四)开展农业面积和水利工程设施落图工作(每年7月15日前完成)
1.农业种植面积落图。每年6月30日前,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完成全县农业面积落图工作,在矢量数据中标注年度实际农业种植(含庭院种植和渔业养殖面积)、退地减水、休耕轮作面积四至界限坐标(含山旱地),并将矢量数据成果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完成国有耕地、耕地储备库土地年度实际种植面积、退地减水、休耕轮作面积的矢量数据库上图和标注工作(含山旱地)。
2.人工林面积落图。每年6月30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完成人工林实际面积落图工作,在矢量数据库中标注退耕还林、道路林、农田防护林、经济林、村庄绿化、苗圃等类型人工林四至界限坐标。
3.水利供水工程设施落图。每年6月30日前,由县水利局负责标注水库、渠首、干支渠道、机电井等水利供水设施,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保障供水安全,将标注的矢量成果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落图。
4.套核落图成果。每年7月15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县直成员单位提供的落图成果,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完成矢量数据套核,为科学合理控制用水总量提供技术支撑。
(五)确定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每年8月20日前完成)
1.落实年度用水目标。要充分研究分析农业种植结构、区域水资源统调能力和节水潜力,统筹配置农业、工业、生活等用水量。每年8月15日前,县水利局根据核算的当年度实际用水量,结合2025年目标用水量和年度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年度“三条红线”水量控制方案,合理确定下年度用水总量和地下水用水量控制目标,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2.做好灌溉水量配置。每年8月15日前,县水利局将下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下发至各乡镇,乡镇依据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的种植结构,加强“以水定地”工作掌控,将用水总量细化到村。县农业农村局要确定年度种植地块面积及亩均计划水量,县自然资源局要确定年度保障人工林面积和需水量,县水利局要根据确定的年度种植计划、人工林保障面积,合理配置农业用水。
3.推广“水权+地权”水权交易制度。结合休耕轮作工作,推行乡镇内部或同一灌区内部“水权+地权”水权交易制度,将低效益地块水权和地权置换到高产田,低效益地块进行休耕,高产田应种尽种,实现效益最大化。
(六)落实年度退地减水面积(每年8月15日前完成)
1.合理确定年度退减面积。每年7月15日前,各乡镇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由县乡村逐级自下而上确定下年度退地减水和休耕轮作面积,要避免退减面积碎片化,建立细化到户的退地减水包联责任落实清单,明确耕地属性、具体包联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休耕轮作实行动态管理,按年度组织实施。
2.依法依规签订协议。每年8月15日前,根据确定的下年度退地减水和休耕轮作面积,各乡镇依法依规与耕地所有者(经营者)签订退地减水和休耕轮作协议,在村委会进行公示,并向县地下水水位下降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退地减水包联责任落实清单》、退地减水协议签订和公示情况,要在秋翻、冬压、春播等节点开展日常巡查监管。要建立退减灌溉、休耕轮作的长效机制。
(七)持续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
1.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为核心,坚持节水、调水相结合,加快区域间、县域内水系连通水网工程及外调水规划建设。加大地表水和地下水统配利用,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落实林业用水高效节水措施,加快农业高效节水项目提升改造,推进末级渠系更新改造。
2.完善供水水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水权制度,实施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强化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机制,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增强城乡居民节水意识,提高供水服务能力和用水管理水平。
(八)加强全社会节水宣传和管理
1.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
2.切实加强工业节水减排。加强计划用水管理,严格落实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计划用水管理制度,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行业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到2025年高耗水行业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80%以上,全面提升工业节约用水能力和水平。
3.深入推进城乡节水降损。推进城镇节水改造,加快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节水载体建设,到2025年,全县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不低于80%,节水型小区达标率达到50%。推动公共机构、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推广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
4.加大中水利用。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推进工业废水回用等非常规水利用,逐步完善中水回用配套工程,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的工业企业要优先利用中水,城市生态景观、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优先使用中水,人工造林要优先利用中水,促进水的再生循环利用。到2025年中水回用率达到70%以上。
(九)加大执法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严格按照《玛纳斯县地下水水位下降专项治理督导方案》落实各自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对违法开荒、退耕还林违规套种、非法取水、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行为的处置力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地下水水位下降专项治理各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玛纳斯县地下水资源管理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水资源管理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来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县、乡、村三级领导包联机制,对现场核查、报送数据的真实性负总责。乡镇要夯实责任,确保报送数据详实、准确。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准确理解掌握政策,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释,营造全社会节水的良好氛围。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主动防范和化解矛盾,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和越级信访事件。
(四)严肃执纪问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监督管理不力,不作为、慢作为或包庇纵容,对退地减水工作中对漠视群众利益行为、工作作风不实、履职缺位,以及干预、伪造面积数据、瞒报、漏报等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