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盛聚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及《昌吉州玛纳斯县新疆盛聚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油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粉尘收集治理设施,在筛选废气产尘点上方分别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脱臭废气经水冷冷凝器回收处理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采取车间密闭、加强工艺和输送设备密闭性、增加车间通风次数措施,减少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水治理措施:生产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锅炉系统排污水、车间及车辆进行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排至厂内化粪池,定期清运处理。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关键发声部位安装消声器,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固体废物处理措施:运营期产生的油料清理杂质、仁壳存放至库房,油料清理杂质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仁壳定期外售给养殖农户作为粗饲料处理;压榨饼送至粉碎机粉碎回用于脱胶吸附工序;水化磷脂、蜡糊、脂肪酸统一外售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存放至库房,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建立相应收集箱、垃圾筒等,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理。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