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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2-04-22 15:56:10 来源: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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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承诺如下:

1.对符合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办理登记表的项目,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2.区、州生态环境部门专家审核通过的项目,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新注册企业,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