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承诺如下:
1.对符合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办理登记表的项目,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2.区、州生态环境部门专家审核通过的项目,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新注册企业,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
2022年3月30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承诺如下:
1.对符合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办理登记表的项目,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2.区、州生态环境部门专家审核通过的项目,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新注册企业,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