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玛纳斯县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玛农函〔2025〕5号)及相关附件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玛纳斯县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为玛纳斯县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及编码:玛纳斯县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501-652324-20-01-746062)。
三、项目建设单位: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玛纳斯县。
五、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建设内容:土建施工及设备购置。建设规模:新建浆砌石渠道26.4公里、混凝土渠道21.1公里、涵管桥681个;浆砌石护坡1.3公里;人行步道36187平方米、路沿石7公里;砂石路1公里;dn400污水主管网4.5公里、dn300污水支管网11公里、观察井360座及相关附属设施。
六、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请项目业主根据此文件做好项目相关手续办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认真履行初步设计等基本建设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遵守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项目开工后,及时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完工等信息,并同步上传佐证资料。
附件: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2日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玛纳斯县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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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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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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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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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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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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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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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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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情况说明: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年第16号)有关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核 准 |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