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要依据 | 拟履行的程序 | 实施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 |
1 | 农业面源污染源防治规划(2024-2030年) | 《玛纳斯县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必要性: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县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可行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已经有了一系列成熟的技术手段,玛纳斯县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引进和推广,为规划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
2 | 玛纳斯县水土保持规划(2023-203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必要性:依据自治区2022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我县水土流失面积为3879.92km²,占全县土地面积的40.78%。水土流失是我县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之一,会导致水土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加剧,威胁生态安全、防洪安全及饮水安全等,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 可行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自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为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可精准划定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 |
3 | 玛纳斯县水网规划 | 《昌吉州水网规划》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必要性:根据《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按照自治区水利厅、昌吉州水利局要求,加快构建县级水网,着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可行性:该规划提出了2025年-2050年近期及远期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提高了我县水资源整体调配能力,该规划为今后一段时期工程建设提供指导依据。 |
4 | 玛纳斯县塔西河流域综合规划 | 《玛纳斯县塔西河流域综合规划》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必要性:是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调整流域用水结构的需要。 可行性:该规划报告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提出了流域内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规划任务,项目建设内容以及所达到的整体目标,为今后一个时期对该流域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提供了决策依据。 |
5 | 玛纳斯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必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需严格执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法定要求,强化生态保护红线。 可行性:依托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自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结合《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可精准识别25度以上陡坡区域。 |
6 | 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 《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自治区关于实施城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玛纳斯县2021-2035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必要性:一是解决城市现存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等状况;二是推动经济发展,带动建筑、材料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三是促进社会和谐,提升社区服务、文化活动。四是保护历史文化与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可行性:一是政策支持。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二是技术支撑。现代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工程技术等领域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三是资金渠道多元化。可以通过财政资金、专项奖补资金、贷款贴息、发行政府专项债等方式支持城市更新。 |
玛纳斯县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5-04-30 19:10:06
来源: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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