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由县住建局冬季清洁取暖办公室负责起草。冬季清洁取暖办公室书面征求了11个乡镇(场)、州生态环境管理局玛纳斯分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商务工信局、昌吉国网供电玛纳斯分公司等6个部门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县住建局冬季清洁取暖办公室以《昌吉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昌州政办发〔2022〕42号)为依据,结合县我县乡镇实际,制定了《玛纳斯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为扎实推进玛纳斯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提高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昌吉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昌州政办发〔202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的依据
依据《昌吉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昌州政办发〔2022〕4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相关依据纸质文本已附)
三、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玛纳斯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于 2022年7月19日至21日,经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到9条建议,采纳合理性建议9条并修改完成,本国文制发前已经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
四、集体讨论决定情况
《玛纳斯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经住建局班子成员集体讨论两次,经讨论后大家一致同意,并已经在玛纳斯县第18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五、主要内容及说明
《玛纳斯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共分为四章10条内容。第一章是专项资金补助办法,共4条,包括补助对象、补助范围、清洁取暖补助原则、改造方式及补助标准。第二章是资金申报与拨付,共3条,包括资金申报与拨付的相关要求、流程和所需材料等。第三章为资金管理,共1条,包括资金管理具体要求。第四章为相关部门职责,共1条,包括玛纳斯县冬季清洁取暖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要求。第五章为附则,共1条,包括玛纳斯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及验收流程及资料准备清单。
六、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无其他问题。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