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昌吉州《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0?27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该文件共分为五部分内容,分别是目标要求、工作措施、畅通评价渠道、用好评价结果、完善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
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与昌吉州平台对接,实现州、县两级“好差评”系统线上线下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数据实时全量上报。2020年7月底前,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建立评价数据归集共享、分析处理和业务协同办理机制。2020年12月底前,制定“好差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好差评”评价上报、差评核实、整改反馈、监督回访等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实现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形成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原文件: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玛纳斯县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