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文 件
昌州财农〔202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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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县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 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振〔2022〕22 号),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 算16361万元(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130505农林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 展”。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如下:
一、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 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 持续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压实 资金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安排资 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和
滞留资金。
二、 突出资金支持重点。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前 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 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 发展动力。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不得低于60%,
且不得低于2022年比例。
三、 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 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补助标准、资金 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告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各县市要按照《关于印发<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规定,切实履行各部门资
金使用管理职责,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及项目效益。
五、 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 突出资金使用成效,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
性。
六、 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 理,各县市要做好直达资金记账对账、信息公开等基础管理 工作,特别是直达资金监管平台录入工作,及时登记预算指 标,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穿 资金拨付、使用等整改环节,密切跟踪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确保直达资金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
助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
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昌吉州财政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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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州乡村振兴局、本局预算科、国库科,存档(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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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2年12月1日印发 |
附件1:
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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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州市、县市 区 |
提前下达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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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和乡 村振兴 任务 |
少数民族发展 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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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合计 |
16361 |
12650 |
3711 |
|
1 |
奇台县 |
4131 |
2811 |
1320 |
|
2 |
阜康市 |
1685 |
1381 |
304 |
|
3 |
吉木萨尔县 |
2143 |
1796 |
347 |
|
4 |
木垒县 |
2194 |
1473 |
721 |
|
5. |
昌吉市 |
3500 |
3012 |
488 |
|
6 |
呼图壁县 |
1269 |
1001 |
268 |
|
7 |
|
1439 |
1176 |
263 |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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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州委统战部、州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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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产业发展 |
民生保障 |
基础设施 |
行政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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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照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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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报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I)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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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分配方式 |
口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因素法?项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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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依据 |
根据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报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过波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 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报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稳定 就 业 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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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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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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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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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中长期资金总额: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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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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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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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中长期目标(20××年―20××+n年)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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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 保障”成果,加强项目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和壮 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脱贫地 区公共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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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 及文字描述)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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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
数量指标 |
资金、项目大平台录入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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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执行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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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指标1: |
|
质量指标 |
公示公告执行情况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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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项目资金安排实名情况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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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标 |
指标1: |
|
用于产业比例 |
≥60%、≥2022年使用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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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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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 |
逐步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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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农村人居环境状况 |
明显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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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
满意度指标 |
脱贫户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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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群众认可程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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