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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1 21:06:52 来源: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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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昌州财农〔2022〕52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县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 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振〔2022〕22 ),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 16361万元(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130505农林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生产发 ”。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如下:

一、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 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 持续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压实 资金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安排资 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和

滞留资金。

二、 突出资金支持重点。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前 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 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 发展动力。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不得低于60%,

且不得低于2022年比例。

三、 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 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补助标准、资金 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告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各县市要按照《关于印发<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规定,切实履行各部门资

金使用管理职责,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及项目效益。

五、 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 突出资金使用成效,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

性。

六、 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 理,各县市要做好直达资金记账对账、信息公开等基础管理 工作,特别是直达资金监管平台录入工作,及时登记预算指 标,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穿 资金拨付、使用等整改环节,密切跟踪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确保直达资金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

助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

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昌吉州财政局

2023年12月1日

 

 

 

抄送:州乡村振兴局、本局预算科、国库科,存档(三)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2年12月1日印发

 


附件1:

 

 

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州市、县市 

 

 

提前下达合计

其中

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和乡

村振兴

任务

 

少数民族发展 任务

 

昌吉州合计

16361

12650

3711

1

奇台县

4131

2811

1320

2

阜康市

1685

1381

304

3

吉木萨尔县

2143

1796

347

4

木垒县

2194

1473

721

5.

昌吉市

3500

3012

488

6

呼图壁县

1269

1001

268

7

玛纳斯县

1439

1176

263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单位

州委统战部、州乡村振兴局

项目类型

产业发展

民生保障

基础设施

行政运行

 

 

 

 

 

 

 

 

项照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报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I)11号)

绩效分配方式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因素法?项目法

 

 

立项依据

 

 

根据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报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过波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 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报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稳定    

使用范围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3年1-12月

 

 

项目资金

(万元)

中长期资金总额:

 

年度资金总额:

16361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16361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中长期目标(20××年―20××+n年)

年度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  保障”成果,加强项目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和壮 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脱贫地 区公共服务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 及文字描述)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数量指标

资金、项目大平台录入率

100%

……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执行率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

 

 

 

质量指标

公示公告执行情况

=100%

 

项目资金安排实名情况

=100%

 

 

成本指标

指标1:

 

用于产业比例

≥60%、≥2022年使用比例

……

 

社会效益 指标

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

逐步增强

   

 

农村人居环境状况

明显改善

满意 度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

 

 

满意度指标

脱贫户满意度

≥95%

*

 

群众认可程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