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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0 16:24:49 来源:玛纳斯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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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昌吉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州财农[2025]44号),下达我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2131万元,指标已到位,此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请按程序使用,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应根据实际支出方向明确至相应项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规范资金支出方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加强项目谋划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审核,严把项目质量,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群众稳定就业持续增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更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压实预算绩效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项目资产权属清晰、运营高效、管护到位、发挥效益。

四、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信息公告公示制度要求,对资金分配结果、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项目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促进资金项目规范管理。


玛纳斯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