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 IPv6
关于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 及扶持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1-09 17:42:31 来源:玛纳斯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分享至

根据“十四五”福建省对口支援新疆玛纳斯规划项目,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玛纳斯县大中专毕业学生技能培训、引进人才岗前培训和创业就业扶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经与福建省对口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莆田、三明指挥部会商后,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每年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促进新动能成长和就业增加;扶持和培育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一定创业奖励。共计35万元(莆田、三明各17.5万元)。

每年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开展创新创业项目培训、评选和奖励。共计15万元(莆田、三明各7.5万元)。

二、主要措施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针对35岁以下的大中专毕业生,开展就业能力提升实训、互联网营销师、创业指导、创业项目培育培训等系列培训,根据培训类型、培训层次、培训课时和培训成本据实核算,最高不超过1800元/人。经莆田、三明分指许可的其他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据实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自领取毕业证之日起)的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在我县实现创业、注册营业执照、实际经营满1年后,自主创业大专以上毕业生首次申报享受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对毕业10年内(自领取毕业证之日起)的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玛纳斯县户籍或在我县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我县居住证),创业项目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注册+经营面积),吸纳青年就业(35岁及以下)5人以上,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持续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给予创业扶持补贴5万元。

创新创业大赛扶持资金:给予资金开展以下活动,对报名参赛的创业创新项目计划书进行审核,对选手进行赛前培训,组织开展初赛、复赛、决赛,并对获奖选手给予奖励。

实施阶段:1-3月,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进行宣传摸底,对创业创新大赛进行宣传报名。4-9月,组织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和创业创新大赛,落实援疆资金;实地核查、指导、培育高校毕业生创业情况,对经营状态、从业人员进行登记、收集资料。10-12月,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补充和完善各类援疆项目。

三、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福建省援疆前方指挥部莆田、三明分指挥部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援疆政策扶持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政策解读、解疑释惑,持续提升援疆政策知晓度。聚焦援疆政策可及、服务有感、群众受益等方面,简化服务流程。积极宣传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典型,积极转化“产业援疆促就业”成果,助推人社领域援疆工程项目精准落实。

(二)严格执行政策。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要在实施阶段结束前,要进行实地核查,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中,同一年度同一人参加同一工种和等级的只能补贴1次;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中,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扶持补贴政策只可享受一次;创业创新大赛相关要求参照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赛要求。

(三)严格资金监管。建立和完善就业资金发放台账,做好援疆资金使用管理的基础工作,有效甄别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单位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行为,将援疆资金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资金滞拨、挤占、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对资金审批、拨付等工作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参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3〕109号)文件执行。

                                                                 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