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玛纳斯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行业突出问题治理,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促进玛纳斯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县开展法治专题讲座3场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80余场次、学法300余场次。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机制,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由县委书记担任主任,县长担任副主任,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守法普法、执法、司法3个协调小组,协调推动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的落实。三是压实法治建设职责。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召开专题述法会议1次,全县12个乡镇(场)、51个部门主要负责人采取会议述法、书面述法等形式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拓展延伸2个重点部门内部述法。四是强化法治教育。在各类培训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课程,开展学习培训47期5000余人次,开展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各类宣讲150余场次,通过各级新媒体宣传500余条。组织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31期,累计641个会场18380人次受训。
(二)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一是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政府职责权限。促进各级工作部门依法科学履职,梳理汇总编制全县29个党政部门权责清单。组织指导涉改的57个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制定《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形成基本服务优先、布局结构合理、履职效能提升的事业单位公益服务体系。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借助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权限内企业备案事项推行“不见面审批”,实现企业“零跑趟”。做好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投资项目赋码后及时将项目信息推送给各相关审批部门,有效缩短审批时间。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玛纳斯县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及《玛纳斯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政府管理依法进行,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玛纳斯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严格落实《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中172条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玛纳斯县政务服务中心制度汇编》,常态化开展制度学习及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用制度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五是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归集力度。2023年,我县累计在信用新疆信息平台上传“双公示”信息6138条,实际入库率为98.31%,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进一步扩大我县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力度。六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升级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解答法律咨询13000余人次,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94件,司法确认1664件。依法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9件,提供法律帮助251件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法治讲座、“法治体检”进企业,赢得群众一致好评。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一是完善管理机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23年,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已发布6件,向州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率100%。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对5月3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梳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政策性文件205件,政府各部门政策性文件7件,有效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统一。
(五)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列入政府常务会学法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掌握重大行政决策的概念、范围、程序。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释法说理。二是抓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所有提交集体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均需由政府法律顾问、县司法局对决策的程序、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三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会议nt>20余场次,出庭应诉5起,出具书面法律顾问意见书20余份;各部门法律顾问向顾问单位出具书面法律顾问意见书40余份,开展法治专题培训10余场。四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程序。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实施,2023年,合法性审核常务会议题10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出台重大行政决策1件。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本着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按照“一个乡镇、一个赋权清单”的要求,积极有序推动乡镇赋权工作,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涉及8个部门32项行政处罚权下放11个乡镇,切实做到精准赋权。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劳动者权益保护执法领域、食品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县42家学校食堂、1家托幼机构食堂、887家社会餐饮单位已与监控平台联网,监管部门和群众随时可以进行“看得见”的监督检查。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29个执法部门梳理经县委编办核定行政执法事项3272项,均以部门权责清单的方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涉密单位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起县级部门一体化权责清单,实现清单与“三定”方案的有机衔接,助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设立法制审核人员,坚持法制审核有全面的记录和决定,形成法制审核集体讨论会议纪要,开展案卷集中评查1次、抽查2次。五是完善裁量权基准。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对现行适用的裁量权基准进行梳理调整,各执法部门现行适用上级制定的自由裁量权基准2500余项,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的事前公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现行适用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公开发布。
(七)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一是健全乡镇法治建设机制。全县11个乡镇党委将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基层治理总体格局,以“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的模式,推动乡镇法治建设,对照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督促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二是推进乡镇赋权工作。增强乡镇行政执行能力,依法赋予乡镇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根据乡镇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三是完成“两张清单”编制工作。结合“一个乡镇,一个赋权清单”的实际,梳理编制各乡镇权责清单。梳理县乡共同承担且层级间职责不清晰的事项,编制《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两张清单”均通过州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善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5个专项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对应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打好应急救援基础。二是落实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军地、兵地应急联动机制,积极拓展军队和武警部队及石河子市应急队伍参与抢险救灾的协调联动指挥、救援力量调用等应急协调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应急救援力量等资源共享,确保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处置。三是提升基层组织力量。构建全方位的群防群治网格体系,对灾害信息员队伍的基础信息进行梳理和完善,我县12个乡镇(场)共有169名灾害信息员。在此基础上,构建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宣传、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等各项活动,累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讲座154次,受教育人数达到35800人,开展地震逃生等演练活动292场次,有效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水平。
(九)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完善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深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04个基层调委会、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1个特色调解室。二是深化信访制度改革。2023年,运用“三项建议权”2次、信访事项“三级终结”1件,受、办理信访事项207件办结率100%。信访机构及时受理率100%,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信访机构参评群众满意率97.87%,责任单位参评群众满意96.83%。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作用。法院、司法、信访部门、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解决行政复议。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选优配强行政复议人员2人,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2023年,收到申请10件,依法受理8件,结案8件。四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严格落实《昌吉州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国家管理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2023年21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五是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力度。强化诉源治理,以诉调对接中心为引领,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调解模式,形成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人民陪审员、法官工作室、司法便民联络员“五位一体”的调解工作网络,2023年我县“万人起讼率”同比下降15.8%,取得良好成效。
(十)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昌吉州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发挥执法监督作用。2023年,开展法治督察、执法监督专项指导、案卷评查3次,随机抽查行政执法案卷80余件,提出整改意见140余个,已全部整改。二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办理完成年初交办的89件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59件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抓好年初人代会票决确定的11件重大民生实事、人大“微实事”项目督办,目前11件民生实事已全面完工,投入500万的60个人大“微实事”项目落地见效。三是抓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信息公开第三方检测纠错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工作动态和办事程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十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加大数据流动、数据安全、涉密信息管理等环节数字治理力度。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增强企业、公民的自律意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自律功能。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逐步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行政处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APP掌上执法,全面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和使用,今年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重点执法领域通过全程电子化提交业务办理上千件,切实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推诿扯皮等问题。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统筹推进法治体系建设。县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2次、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召开下设协调小组会议2次,协调解决法治建设问题5件。开展法治督察2次、现场指导培训2次,协调、督促进一步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县15个执法部门、11个乡镇185名执法证件申领人员参加昌吉州网上测评,为首批96名测试合格人员发放证件,深化提升执法素能培养。三是加大法治人才的培养力度。持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全县138个单位4700余名公职人员积极参加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的网络学法,参学率达到100%,提高法治人才的实践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四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组织65名科级领导干部、331名一般干部政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2期,开展业务大课堂1期。政法部门及政法委共举办各类培训62轮次,受训人数达80463人次,深化政法干警素能培养提升,锻造高水平政法队伍。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不透彻。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分单位的学习尚存在深度和广度上的不足。在学习过程中,部分单位未能系统全面地掌握相关知识,对于理论的理解并未深入骨髓,导致在理论应用于实践、深入人心、学以致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法治建设责任压实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尚不充分,传导压力尚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涉及领域广泛,战线漫长,缺少高效激励与制约机制,导致部分乡镇及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存在不足,表现为“重视业务工作,忽视法治工作”,尤其在繁忙时期,法治工作被视为次要事务。总体而言,全面法治意识尚未完全树立。
(三)行政执法行为存在不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存在不全面具体。个别执法部门对“三项制度”的理解还停留在文件纸面上,没有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统筹推进机制,没有确定具体实施步骤,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部分执法部门配套保障措施不够到位,执法人员、审核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普遍存在执法单位执法力量薄弱的情况,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现象较为常见,适应新出台政策法规的培训较少,加上执法人员自身学习不够,导致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把握和运用存在困难,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依法行政要求。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2024年工作思路。2024年,我县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各项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二)2024年主要目标任务。“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营商环境大幅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行政决策公信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普遍提高;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加强,违法行政行为能够被及时纠正查处;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更加完善;做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较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得到显著增强,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通过专题会议、专门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县各级政府及部门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根本遵循。二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准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在创新执法监管方式上着力,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上着力,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全面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坚决按程序办事,不断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调查和督促检查,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坚决纠正。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体制改革,厘清各层级执法职责,整合精简规范执法队伍。聚焦重点领域,梳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聚焦提高办案能力、落实执法责任、提升监督效能,推动执法水平取得新突破。五是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应急处突制度,完善应急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做好信息发布、公共舆情应对工作,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六是持续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县政府常务会学法,积极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自觉性。持续加强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紧盯青少年“重点多数”,进一步拓展“法律六进”活动范围,切实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七是加大推进落实和督导考核力度。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不断完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情况通报、检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做到阶段有检查,年度有考核,结果有通报,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到实处。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