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编号:2017-001
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一、监督依据
(一)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四)新疆交通运输厅《新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五)有关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规范和办法等
(六)工程有关合同文件
二、监督范围
(一)玛纳斯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二期)所含路基路面工程、涵洞、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从业单位的质量行为。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玛纳斯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二期)
2、工程地点:玛纳斯县乐土驿镇、兰州湾镇、六户地镇、园艺场
3、工程规模:全长12.19公里农村公路
4、工程总投资:835万元
5、建设单位: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
6、设计单位:国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7、施工单位:山东科达基建有限公司
8、监理单位: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开交工日期: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12月30日
10、技术指标:该合同段由4个项目组成,全长12.19km。
1.乐土驿镇白杨树庄村:该路线总长度7.92km,共计1条路线,路基宽度为7.5m和6m,路面宽度为6.5m和6m;本项目k0+000-k0+730段路面结构为:5cmac-16c沥青混凝土+下封层+20cm4.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5cm天然砂砾;k1+010-k1+050段路面结构为: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天然砂砾,混凝土标号为c30;k0+730-k1+010、k1+050-k7+920段路面结构为:4cmac-13c沥青混凝土+下封层+15cm级配砂砾基层+25cm天然砂砾。本项目共设涵洞15座,拆除新建9道(其中1-1.5m盖板涵1道,1-2.0m盖板涵2道,1-3.0m盖板涵2道,1-0.5m圆管涵4道);新建6道(1-0.3m钢筋混凝土圆管1道,1-0.5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道,1-3.0m盖板涵2道,1-4.0m盖板涵4道)平面交叉共计26处,交通安全设施共设置40块警告标志,41块禁令标志,2处限高架,768平方米热熔标线,120根警示柱,116根道口标注,8个里程碑。
2.小李庄:该路线总长度0.38km,共计1条路线,路基宽度为5m,路面宽度为4.5m;路面结构为:4cmac-13c沥青混凝土+下封层+15cm级配砂砾基层+20cm天然砂砾。平面交叉共计2处。
3.桃园巷:该路线总长度1.8km,共计2条路线,路基宽度为4m/4.5m路面宽度为4m,路线1(k0+050-k1+765段)路面结构为4cmac-13c沥青混凝土+下封层+15cm级配砂砾基层+20cm天然砂砾;路线2(k0+000-k0+050段)路面结构为20cm水泥混凝土(c30)+20cm天然砂砾。本项目共设涵洞3座,拆除新建2道(其中1-1.5涵洞1道,1-0.3m盖板涵1道),新建1道1-0.3m涵洞,平面交叉口共计2处,交通安全设施共设置4块警告标志牌,1块禁止标志牌,43m护栏。
4.土炮营村:该路线总长度2.09km,共计1条路线,(k0+000-k0+260段)路基宽度为6.5m,路面宽度为6m、(k0+000-k1+260段)路基宽度为6m,路面宽度为6m、(k1+260-k2+090段)路基宽度为6.5m,路面宽度为6m,路面结构为:3cmac-13c沥青混凝土+1cm调平层(ac-13c沥青混凝土)+粘层油+高压水枪冲洗+病害处理后的原路面,平面交叉口共计4处。
(5)主要技术标准:桃园巷路段公路工程采用等外公路,设计速度为15km/h,桥涵荷载标准:公路-ⅱ级;其他路段公路工程采用四级公路,设计速度为20km/h,桥涵荷载标准:公路-ⅱ级。
(6)质量监督期:自办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手续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从业单位履行法、法规、规章规定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情况,工程项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
(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原材料质量状况;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试验检测工作质量及设计单位设后服务质量。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客观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四)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资质,其人员资质资格条件,及上岗登记情况;
(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六)项目竣(交)工前的质量鉴定检测;
四、监督计划
(一)施工准备阶段(或复工)检查
1、受理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发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2、进行监督交底工作,解读《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3、工地试验室考核,受理工地试验室考核申请,现场考核符合条件办理相关手续;
4、开展施工准备阶段检查,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保体系进行检查,对项目执行机构质量管理行为进行检查、对驻地监理机构和施工项目部质量管理行为进行抽查;
5、进行项目信息灵气上传和监理人员备案登记工程的检查;
6、对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的抽查;
7、施工准备阶段检查时间安排在5月底进行,检查1次。
(二)专项检查(检查时间安排在6-7月间进行)
1、根据工程特点,以抽查的方式对工程进行监督。重点检查质量薄弱环节、涉及工程结构安全、耐久性、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指标和关键部位。根据对质量状况判定的需要,进行验证性试验检测;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且监理单位抽检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上报书面抽检申请,建设单位组织试验检测机构对原材料和原地面、路基、底基层、基层、面层各项指标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工程实体、施工工艺和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综合性监督检查
1、综合性监督检查是为掌握工程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各从业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全面检查;
2、对“三个关键人”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质量保证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
3、综合性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6-7月进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程竣(交)工验收阶段
1、工程交工前质量检测。项目(合同段)完工,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提出检测申请;
2、安排质量检测工作,出具《项目(合同段)工程质量检测意见》,并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参与交工验收工作;
3、工程竣工前质量鉴定。项目试运营期达到两年,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提出鉴定申请;
4、安排质量鉴定工作,出具《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并报交通主管部门,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5、签发《公路工程参加单位工作质量综合评价等到级证书》;
五、监督工作的重点
(一)从业单位质量行为
1、监督检查建设各方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建设各方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2、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是否有专职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是否建立了质量日常巡查、定期考核制度,是否对进场的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核查,是否对变更人员进行了确认。
3、监理单位进场人员与合同承诺的相符性,到位监理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工地监理机构人员的稳定性,监理工作细则;监理独立抽查频率,监理工作能否及时发现,解决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施工工艺、工程实体中存在的问题。
4、施工单位进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与合同的相符性,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及自检工作开展情况,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与合同的相符性。关键工艺的质量保证措施。
(二)施工工艺及工程实体质量
1、路基工程:路基填筑的材料和碾压方式,“路桥连接”、“新老路搭接”、“半填半挖”等结合部的材料和压实质量;排水系统、防护工程的完善及施工质量,高边坡施工等等。
2、路面各结构层特别是沥青砼面层的配合比控制、摊铺、碾压工艺、温度和集料离析等问题的防治。
3、桥梁结构物的基础施工,桩基础施工工艺、实体质量。承重构件的预制、现浇,高标号水泥砼的配合比设计、浇筑和养生措施;预应力安装、张拉、压浆等施工工艺;桥梁施工的工序安排、衔接等情况。
4、原材料及外加剂的质量;机电及交通工程的成品、半成品质量。
六、其他
1、各从业单位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新疆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管理责任,严格按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施工,并做好施工自检、监理抽检、业主监管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2、工程若发生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我局,重大质量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我局。对施工单位管理混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我局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我局将建议交通主管部门降低其信用等级等处理;对监理单位及人员的重大失职、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各从业单位应认真开展标准化建设,在各标段、各工点、重要工序的作业现场挂牌施工,关键岗位的施工人员及全体监理人员赤应持证挂牌上岗。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签发《抽查意见通知书》、《质量监督检查通报》、《停工通知书》等予以通报,各从业单位应认真逐条进行整改,并及时以《抽查意见通知书》回执、《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书面形式反馈我局。对于签发《停工通知书》的项目,复工前必须经监督组核查,我局签发《复工通知书》后方可复工。
5、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应支持、配合质量监督人员的检查,不得拒绝或阻碍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补救、返工,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我局备案。
6、我局将安排社会义务监督员对本项目进场进行检查,委托试验检测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样检查,各从业单位应积极配合此项工作。
7、欢迎对我局的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促进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监督单位:玛纳斯县交通运输局
通讯地址:玛纳斯县碧玉大道40号
邮政编码:832200
联系电话:0994-6661199
监督负责人: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