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玛纳斯县黑臭水体排查结果的公示
按照区、州《关于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各乡镇村按照要求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城镇建成区和乡镇村黑臭水体进行了抽查。经排查和抽查,我县城镇建成区和乡村村无黑臭水体发生的现象。现将黑臭水体排查结果进行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向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4日
监督电话:0994-6661125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