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我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总体为优。监测结果表明,石灰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Ⅱ类标准;玛纳斯县石门子水库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主要河流水质状况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在监测的2个断面中,Ⅱ类占100%。
水环境质量(2022年第四季度)
发布时间:2022-12-31 16:07:59
来源: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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