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拓宽统计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及时发现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现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统计局受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渠道予以公告。
一、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994-6668844、0994-6667577
举报电子邮箱:664120792@qq.com
信函举报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碧玉大道284号 统计局办公室(邮编:832200)
二、受理范围
对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从事统计活动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
三、举报须知
1.根据有关规定,检举人在检举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提供虚假证据等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提倡实名举报,如实反映问题。为便于核实及办理,请提供真实个人信息,对投诉举报者个人有关信息,玛纳斯县统计局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保护投诉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积极提供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处理。
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