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推动县委、县人民政府、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等抓实统计系统持续深入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统计造假典型案例通报。不断强化部门配合,发挥统计监督结果运用,协助组织部门在任职考察中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让党员干部守牢统计法律和纪律底线。
2.切实履行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局党组坚决扛起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工作有关议题13项;开展一把手讲法活动4次;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安排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对于本级统计执法机构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在立案、处罚、结案等审批环节签署处理意见。
(二)深入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诚信入企”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厘清部门权责清单。一是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明确统计机关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规范统计行为,促进依法全面履行统计监督职责,根据县委编办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经梳理,调整了部分权力事项的法律设定依据。二是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等依法进行公开公示,不断加大统计公信力建设。
2.信用优化营商环境。依据《昌吉州激励统计调查对象提高数据质量九条措施(试行)》,我局积极推动年度“统计诚信企业”和“优秀基层统计员”评选工作,在全县评选出13家“统计诚信企业”和25名县级“优秀基层统计员”,加深了企业对统计诚信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将统计诚信建设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不断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共同营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国统字〔2024〕2号)的要求,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举报渠道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对统计执法工作的监督举报;二是根据国家、区、州关于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安排部署,积极组织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参与2024年统计执法考试。同时,积极组织参考人员参与区州统计局的各类业务培训,确保考试通过率,充实壮大我县执法队伍;三是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学习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切实抓好“关键少数”普法;四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在单位内部梳理持有自治区人民政府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人员,并依据《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向县司法局申请注销及上交执法证9本。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按期完成了2024年度的统计执法证换证注销工作。确保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配备1部执法记录仪,全面落实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依法依规将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网站首页公开,严格落实了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严格亮证执法、依法告知等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积极运用警告等柔性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四)强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保障统计行政权力依法正确行使
1.行权管理更加规范。认真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县统计系统的行政处罚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裁量权,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2.执法检查富有成效。制定全线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全面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年内对全县11家企业(项目)开展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对2家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及时组织学习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教训,坚决引以为戒。
(五)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干部能力水平
1.加强法治培训。召开统计法治培训会,聘请律师授课,强化统计法治人员熟练运用统计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知识的能力培训。积极选派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统计局、县司法局举办的各类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拓宽思路,提高水平。
2.高质量完成上级交办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州统计局抽调执法人员工作,选派思想过硬、能力过硬的人员参加州统计局统计法治检查工作。
二、存在问题
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习近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领悟不够,缺乏对中央有关统计工作精神和重要文件深层次的研究把握,需持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和能力;执法队伍建设后劲不足。根据《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报考人员应为行政编制人员,且具备三年以上统计工作经验等相关要求,目前我局持证人员仅2名,但岗位空缺人数占行政编制总数的三分之一,2024年仅1人符合报考条件;统计法治宣传需进一步创新,结合基层力量、新媒体、宣传阵地等媒介、时机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宣传覆盖面,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2025年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强化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在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中严明政治纪律,始终紧盯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目标要求,把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面落到实处。
(二)2025年主要目标任务。一是着力解决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实现执法考试应考尽考。二是全力做好2025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三是着力提升法治能力培训。聚焦统计法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积极抽派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统计执法检查和执法业务培训会。四是强化统计执法标准化建设。认真执行自治区统计局出台的统计执法文书规范,严格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案卷评查,提升统计执法水平。五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有关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实现对各专业重要指标执法检查的全覆盖。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一是选派符合要求的干部继续参加2025年度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二是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部署安排,扎实落实招录工作各项任务。三是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轻微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对企业统计人员提出的疑问给予现场指导和讲解;针对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坚持在统计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