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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冬春小麦补贴指南
发布时间:2025-01-17 11:41:49 来源: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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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条件。

1.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

玉米、青储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

2.补贴耕地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深松耕地等保护

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质量等具体措施。

3.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正播作物优先作为补贴对 象予以补贴,复播玉米、苜蓿不得列入补贴对象。

4.补贴作物以种植冬小麦、春小麦、正播籽粒玉米、青贮饲

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列入自治州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范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

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2.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

件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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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已经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

范围的耕地;

4.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5.地块的保苗率达不60%、不用于收获,对粮食安全没

有贡献的不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对种植冬小麦的  ,每亩补贴220元;对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115元。 自治区财政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补  齐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缺口后,实施小麦种植一次  性补贴,对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0元;对种植春小麦

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

在实现小麦种植应补尽补后,有地方配套资金的县市、农 业园区对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种植苜蓿的 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 物的耕地,每亩补贴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县市 (农业园区)结合申报底册经实地核查后确定,用于青贮的按 每亩12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 行补贴。特色经济作物由县市(农业园区)结合当地产业发展

实际和结构调整霉要,确定特色经济作物补贴范围(不含棉花、

林果、蔬菜)。

(  )     

根据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023

年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支持补贴资金情况,各

县市(农业园区)2023年度冬春小麦补贴面积及历年结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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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因素,核定直达各县(市)补贴资金。各县市应在7月30    日前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并将补贴发放到村到户明细台  账报州农业农村局。拨付各县市(农业园区)耕地地力保护补  贴资金有结余的,可转入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使用;

资金不足的,原则上由当地财政配套资金予以补齐。

三、 方法步骤

(  )补贴面积的界定。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 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它类型耕  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同时严格按照自治区第三  次全国国土调查公布的耕地数据,精确核实土地性质,实行排  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  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

耕地等 

(二)补贴程序。 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概  括为农户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

发放补贴、录入系统

―― 农户申报。 农户(种植户)自愿申请, 向村委会据实

申报符合条件的每块耕地补贴面积。

―――核实公示。 村两委组织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 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 乡镇复核。 (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 开展实地复核,无误后,报县(市、农业园区)农业农村部门

核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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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实认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财

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对乡镇复核后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实地

核实。

―― 二次公示。 县市(农业园区)核定无误后,委托村

在村委会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

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发放补贴。 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农业园区)

农业农村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耕地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

贴发放清单,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

前,要按照分户清册向农民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

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由各地组织补

贴资金发放,明确补贴资金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录入系统。 耕地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 由县市(农业

园区)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合适载体进行公告,并组织乡村,对

照发放清单录入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时监测系统。同时

按照自治区项目管理要求建立项目档案。

(三)种植面积核查。 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工作要按照“村

核实、乡镇复核、县市自查、地州审查上报,自治区抽查复核 的方法进行。小麦面积核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农业农

村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力举措加快工作进度。

全州冬小麦种植面积核实需在4月30日前完成,春小麦种植面

积核实需于5月30日前完成,并将核查结果报送至州农业农村

局种植业和农药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