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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塔西河红沙湾渠首至平原林场综合队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3-04 16:59:45 来源: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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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塔西河红沙湾渠首至平原林场综合队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的批复

玛纳斯县水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申请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塔西河红沙湾渠首至平原林场综合队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的请示》(玛水发(2024)20号)收悉,州水利局对验收条件和验收准备工作进行了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验收条件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塔西河红沙湾渠首至平原林场综合队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完成建设,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的要求,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已由项目法人组织完成,并进行了初验。目前运行情况良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已完成,竣工验收档案资料准备就绪,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时间定于2024年3月8日,验收工作会议由昌吉州水利局主持。

三、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主持单位:昌吉州水利局

委 员:昌吉州水利局3人

昌吉州发改委1人

昌吉州财政局1人

昌吉州水利管理总站1人

昌吉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1人

玛纳斯县发改委1人

玛纳斯县财政局1人

玛纳斯县水利局1人

玛纳斯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1人

玛纳斯县塔西河流域管理处1人

特邀专家1人

列席会议单位:

建设单位1人

监理单位1人

设计单位1人

各施工单位1人

四、竣工验收委员会主要工作

(一)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完成;

(二)检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

(三)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和工程初期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对工程重大技术问题作出评价;

(五)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六)检查工程投资、财务情况;

(七)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五、竣工验收会议包含以下主要内容和程序

(一)现场检查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及有关资料;

(二)召开大会:

1.宣读验收批复,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

3.听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含运行管理);

4.听取验收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工作报告(监理、设计、施工、质量监督报告等);

5.查阅相关资料并分组讨论形成各专业组意见;

6.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7.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和被验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表上签字。

六、工作要求

玛纳斯县水利局和项目法人应组织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