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政任发〔2025〕24号
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经玛纳斯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民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聘任刘玉福同志为县乡村振兴综合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赵玲同志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玛政任发〔2025〕24号
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经玛纳斯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民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聘任刘玉福同志为县乡村振兴综合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赵玲同志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