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办公室
| 机构名称 | 法律援助办公室 |
| 科室领导 | 杨金梅 |
| 办公电话 | 0994-6653059 |
| 机构职能 | 负责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援助档案、统计报表、来访咨询、信息调研、业务培训、年检注册等工作;组织县内的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特殊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指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等组织依法对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特殊困难的职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无偿提供法律帮助;积极接受自治区、自治州以及各地法律援助事务协作的请求;跟踪、监督、检查本县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承办的各类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办案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