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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025年玛纳斯县监督检查对旅行社的随机抽查
发布时间:2025-03-20 11:22:57 来源:玛纳斯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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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名称:随机抽查县域内旅行社

抽查依据:《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抽查对象:昌吉晨光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分公司

抽查主体:玛纳斯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抽查内容:旅行社有无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超出经营范围的、租借经营许可证;旅行社有无未按照规定安排领队导游提供服务,未支付导游服务费,要求导游垫付或收取费用等情形;旅行社有无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以及未按规定投保责任保险;旅行社有无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获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指定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领队有无未按规定处置并报告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及旅游者非法滞留的情况;在旅游行程中有无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等情形;旅行社有无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旅行社是否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有无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是否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情形;有无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等情形;是否存在导游、领队违反规定,私自承揽业务,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等的情形。

抽查方式: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