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湿地公园
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于2011年2月被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并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距乌鲁木齐、昌吉市百余公里,与石河子市相邻。规划区总面积47.02平方公里,主要建设生态保护区、生态恢复区、科普宣教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五大功能区。主要特点:一是生物多样性。湿地公园内有黑鹳、金雕、白尾海雕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大天鹅、灰鹤、赤颈鸊鷉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及各类野生动物315种;有红柳、胡杨、芦苇、蒲草及蒿类等盐生植物211余种,且分布2万余亩次生红柳灌木林和胡杨林,为鸟类、鱼类提供了丰富的食物和良好的生存繁衍空间,对保护物种多样性、维持野生物种种群的存续、教育和科学研究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生态系统性。湿地公园内有河流湿地、库塘湿地、滩涂湿地、沼泽湿地等多种湿地类型,完整地展示了湿地生态演替过程,在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天山北坡重要的水源涵养和补给地、北疆地区的生态绿肾。三是区位独特性。湿地公园处于世界候鸟迁徙3号线上,是世界候鸟的重要栖息地、繁殖地、地球生物链的重要节点,具有极高的保护价值和科普观赏性。四是保护利用可持续性。近年来,在区州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玛纳斯县委、县政府按照“两个可持续”的要求,牢固树立“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大湿地公园退耕还湿保护恢复工作,湿地公园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日益增强。2012年11月以来,被中央电视台及全国各大省级电视台广泛报道,其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