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2〕59号)和《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通〔2022〕4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了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玛纳斯县人民政府2022年5月1日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二、未列入县人民政府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三、各乡镇场站、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经济社会各项事务。
附件:
1、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玛纳斯县人民政府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
文件目录
序号 |
发文字号 |
文件名 |
1 |
玛政发〔2016〕30号 |
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和水资源补偿费(资源水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
2 |
玛政办发〔2017〕131号 |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流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3 |
玛政办发〔2019〕2号 |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湖(库)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4 |
玛政办发〔2019〕9号 |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层养老金政策调整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5 |
玛政办发〔2019〕17号 |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改进完善新时期医疗卫生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6 |
玛政办发〔2019〕25号 |
关于印发《关于在玛纳斯县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
7 |
玛政办发〔2019〕26号 |
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8 |
玛县政发规〔2020〕1号 |
关于公布实施玛纳斯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
9 |
玛县政发规〔2020〕2号 |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及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一部制水价)制度》的通知 |
10 |
玛政办发?2020?1号 |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关于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11 |
玛政办规发?2021?1号 |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
12 |
玛政办规?2021?1号 |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落实昌吉州用水总量控制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
13 |
玛政办规?2021?2号 |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公租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
14 |
玛政办规?2022?1号 |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附件2: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修改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目录
序号 |
发文字号 |
文件名 |
1 |
玛政办发〔2016〕42号 |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2 |
玛政办发〔2019〕35号 |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 |
3 |
玛政办发?2020?44号 |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居民区建筑物等标准地名命名和地名标志设置办法》的通知 |
附件3: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废止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目录
序号 |
发文字号 |
文件名 |
1 |
玛政办发〔2016〕12号 |
玛纳斯县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2 |
玛政办发〔2017〕110号 |
关于开展玛纳斯县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通知 |
3 |
玛政办发〔2019〕1号 |
印发《玛纳斯县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4 |
玛政办发〔2019〕14号 |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玛纳斯县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
5 |
玛政办发〔2019〕28号 |
印发《玛纳斯县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6 |
玛政办发〔2020〕6号 |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