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行业不合理收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供水环节收费
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一)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严禁向用水单位或个人收取供水计量装置费用。供水企业、用水单位或个人自愿委托相关机构检定供水计量装置的,由委托方支付检定费用,但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由供水企业承担检定费用,并免费为用水单位或个人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代收供水费用时加收额外费用。
(二)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企业独自投资建设的,纳入供水企业经营成本;政府与供水企业合作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部分按比例纳入供水企业经营成本,但运行和维护等费用要全部纳入供水企业经营成本;由政府拨款委托供水企业建设,或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其运行和维护等费用纳入供水企业经营成本。
(三)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管线及配套设备的建设安装费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或承租人收取。投入使用后,可依法依规移交给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运行管理,相关运行维护费纳入企业经营成本。
(四)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自筹和用户出资等多种方式,确定具体方式和费用分摊方案,进一步加快老旧小区供水管线及配套设备改造,将相关运行维护费纳入供水企业经营成本。
二、不断完善供水价格机制
(一)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价格,稳步将政府的供水补贴改“暗补”为“明补”,同步出台低收入群体兜底保障政策。稳步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二)供水企业设施产权分界点后至用水户,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供水延伸服务,如改造部分室内供水管线、更换部分供水设施等,供水企业应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只能由供水企业提供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相关要求
????(一)各地(州、市)要高度重视,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明确具体任务,细化分解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在清理规范供水行业不合理收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二)要兼顾各方利益,充分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统筹考虑清理规范供水行业不合理收费工作,稳妥把握节奏和力度,分行业分批次选择价格调整时机。对于采取特需经营的供水企业,要明晰政府付费和使用者付费的界限,妥善处理好价格补偿和政府补贴的比例,确保供水企业正常运营。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准确解释取消供水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项目、范围和界限,特别是建筑区划红线内保留的收费项目,组织供水企业加大宣传解释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
??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