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康
同志
领导职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领导分工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统筹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对口援疆、财政、税务、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监督管理、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统计、军民融合工作,牵头石玛兵地融合发展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国有投资公司。
联系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驻县部队、驻县团场、税务局、国家统计局玛纳斯调查队及驻县金融、保险机构。
领导履历
杨康,女,回族,1983年5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玛纳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曾任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吉木萨尔县副县长,鲤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