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大类 | 序号 | 权利类型 | 收费标准 | |
全额收费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规划用途为住宅) | 1 | 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合法建设的住宅,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 80 |
2 | 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购买住宅,以及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等情形,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 | |||
3 | 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 | |||
4 | 当事人按照约定在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上设定地役权,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 | |||
5 | 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 |||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 1 | 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海域使用权 | 550 | |
2 | 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 |||
3 | 地役权 | |||
4 | 抵押权(除承包经营权及林地使用权) | |||
减半收费 | 1 | 申请人申请异议登记 | 40/275 | |
2 |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 | 40/275 | ||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 1 | 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单独发放权属证书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登记费) | 0 | |
2 |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 |||
3 |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 |||
4 | 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减轻登记申请人负担,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 | |||
5 | 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 |||
6 | 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 |||
7 | 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林地的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 |||
8 | 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 |||
9 | 异地扶贫搬项目 | |||
10 |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取的 | |||
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 1 | 申请人申请更正登记 | 10 | |
2 | 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 |||
3 |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 |||
4 | 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 | |||
5 |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 |||
6 | 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 | |||
7 | 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 |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02 12:13:10
来源:玛纳斯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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